养殖企业须满足以下5个基本要求,方可参加评奖:
1
猪饲养要求达标:密度合理、温度适宜、圈面干燥、空气质量良好、饮水卫生、饲料安全;
2
除哺乳期和配种后30天观察期外其余时间不使用限位栏,母猪应群饲,应采用适合的自动或半自动饲喂系统;
3
仔猪应在7日龄以内去势(建议使用止痛剂),超过7日龄去势时必须使用止痛剂,最好避免外科手术去势;
4
不应给育肥猪使用高铜、高锌日粮,禁止在饲料中额外添加砷制剂,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,在商品猪出栏前,按有关标准执行休药期;
5
猪肉产品检测无激素、抗生素、重金属等残留(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)。
注意:使用多层楼房养殖系统的养殖场不予参评此奖项
现行政策或承诺五年内实现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:
1
仔猪不断尾,企业必须有可行的监控与治疗措施,以记录和减少偶发的咬尾问题;
2
仔猪不剪牙或者磨牙,企业必须有可行的监控与治疗措施,以记录和减少偶发的咬伤母猪乳头或仔猪面部损伤问题;
3
终生不使用限位栏(妊娠栏和产仔限位栏);
4
终生提供适当的翻弄材料和舒适的地面,地面上最好有垫料,翻弄材料必须是多样化、能被弄碎、可食用的,并要考虑尽量刺激猪进行活动。
了解更多资讯,请联系CIWF中国研究主管 石思瑶:
Siyao.shi@ciwf.org